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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建桥学院校企合作开展近况的介绍
日期:16-04-15

  一、上海建桥学院基本情况

  上海建桥学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为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文明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连续12年六届),2015年秋从康桥地区整体搬迁至浦东临港新城。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有14308人,其中本科生11970人,在校外国留学生110余人。临港校区总投资25亿元,占地面积800亩,规划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已经建成38万平方千米。学校设有10个二级学院,3个研究所,2个研究中心、2个非学历培训机构。设有本科专业29个,专科专业14个。

  学校是上海市首批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单位,是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试点单位,学校还获准成为首批“上海市技师学院”“上海市高校创业指导站”和“上海市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学校机电学院的数控实训基地为国家级示范性数控实训基地。

 

  二、校企合作开展近况介绍

  学校坚持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寻求与行业、企业紧密对接的多方合作理念,探索建设应用技术型大学,实现校企资源共享和双赢目标。先后与中兴、大唐、百联、金蝶、中旅、申远、星杰、塔塔、甲骨文、招商局、喜达屋、和睦家、东方网、老凤祥豫园黄金、解放日报、建工集团、锦江集团、衡山集团、春秋航空、曙光东院、爱登堡电梯等200余家企业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合作关系,实现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如:汽车服务工程专业与百联集团所属上海百联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百联汽车学院项目。工程管理专业与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慧之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建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工程类企业开展合作,开设项目管理-BIM(建筑信息模型)、工程招标采购与投标管理以及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等三个方向。计算机专业群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的中兴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计算机专业群及集成电路应用专业与大唐电信合作项目。新闻学专业与上海解放新兴传媒有限公司、东方网合作并搭建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日语专业与日本群马NIPPON学院共建海外实习基地项目。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与泰国亚洲宝石学院(AIGS)设立海外实训基地项目等。

 

  三、校企合作现有形式内容

  1.产学深度融合模式

  一般由中大型企业与学校一个或多个专业共同就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人才标准、培养计划、课程开发、教材编写、授课团队、实习实训、就业录用、课题申报、产学研用、继续教育、设备捐赠、社会服务、实验室建设、奖学与奖教金设立等多个方面甚至是全方面开展深入融合式校企合作,校企双方均视对方为战略合作伙伴。

  2.全程培养合作模式

  招生前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培养计划、课程设置、实训安排;学生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由学校负责完成,学生的实践环节在企业完成,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实现就业,达到企业人才需求目标;具体设有定向委培班、企业冠名班、企业订单班等。

  3.教学实训合作模式

  学生通过一定的在校专业理论学习后,为了解合作单位的产品、生产工艺和经营理念及管理制度,提前接受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教育,培养学生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到合作企业对企业工作过程和生产、操作流程等进行现场观摩与学习,并安排学生实地参与相关工作、亲自动手制作产品、参与产品管理,较为系统地掌握岗位工作知识,有效增强协作意识、就业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4.顶岗实习合作模式

  即本科学生前三年,专科学生前二年在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采用学校推荐与学生自荐的形式,到合作单位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学校和合作单位共同参与管理,合作教育培养,使学生成为合作单位所需要的合格职业人。

  5.产学研用合作模式

  发挥学校专业师资和技术设备优势,加强校企合作研发,共同申报课题,帮助中小型企业解决相关的科研难题,并提供一定的“四技服务”,帮助中小型企业走健康发展之路。

 

  四、校企合作中校方的需求

  1.临港地区的实习实训合作企业较少,容纳学生开展实践教育活动人数有限,急需与临港及周边产业园区相关企业开展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的合作。

  2.双师双能型教师数量较少,希望与企业合作共建由学校专业教师和企业高级技师组成的教学团队,或是校企双向挂职、双岗双薪双聘等,以弥补学校教师实践经验不足,企业技师课堂讲授不熟的短板。

  3.校企深度融合项目较少,希望与大中型企业开展旨在让企业获得服务资源、文化资源和人力资源储备渠道;学校可以因材施教、改革教学理念和方式、提升教学质量;学生可以得到更多就业机会,提高自身能力,促进社会稳定的综合性、系统性、融合性的合作项目。

  五、校企合作可提供的服务

  1.对企业与学校共同开展产学研结合,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协助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2.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术、技术交流活动,可优先在《上海建桥学院学报》发表校企合作单位撰写的学术论文。

  3.为校企合作单位组织召开专场人才招聘会,优先向校企合作单位推荐毕业生。

  4.聘任企业中、高级技术骨干和中、高层管理人员为学校客座讲师或教授,给予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享有相应的教师技术职务评聘的同等权利,享有同等临港津贴、饭贴。

  5.学校实验室、实训室全面向校企合作单位实行有限免费开放,为校企合作单位进行中间试验、产品试制、产品性能测试提供方便。

  6.为校企合作单位提供科技管理人才及员工培训所需的教师、教材、实验室等方便条件,亦可在对方开设教学点或共同开办各类人才培训中心,承接对外培训业务,相关费用收入学校不收取管理费。

  7.与校企合作单位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实习基地的,学校为企业支付必要的学生实习和实习基地建设等费用,其用电、用气、用水价格减半收取,并对共建项目给予企业必要的名誉权。

  8.学校的会议中心、大礼堂、室内外体育设施向校企合作单位实行有限免费开放。有关新闻宣传、视频拍摄、后期制作、电视转播、平面广告等向校企合作单位提供优惠有偿服务。

  9.校企合作单位共享学校发展与建设的信息,受邀出席学校重大活动,对在支持办学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奖励。

  10.对企业捐赠学校用于教学的资金和设备,协助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由校企合作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费设立的奖励基金或建筑物、道路、购买的大型设备等,可以以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命名(或按校企合作单位和个人的要求命名)。

  11.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为校企合作单位提供图书阅览,文体活动资源的免费服务。

 

  六、联系部门以及沟通渠道

  部门:上海建桥学院产学合作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学生事务中心126室

  邮编:201306

  电话:021-68190822、68190633

  网址:http://cxb.gench.edu.cn

  电邮:cxb@gench.edu.cn